“蓝瘦香菇”被注册成公司名,抢注网络热词真的可行吗?
29天前

“洪荒之力”、“赚他一个亿”的热潮才刚刚过去,因音近“难受想哭”的网络热词“蓝瘦香菇”又走红了。与前两个网络热词一样,“蓝瘦香菇”也逃不过被抢注的命运。10月13日,“蓝瘦香菇”被抢注成公司名。网络热词近来频频被抢注,这真的可行吗?

 

网络热词频频被抢注


10月13日,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成立,法人代表是赖翠云,注册资本是50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有两名股东,分别是深圳市兴汇全实业有限公司和蓝振源,两家公司分别认缴出资25万元。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蓝瘦香菇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当庞杂,既有器材生产,包括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周边材料、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及相关配件、网络设备、家电产品、汽车配件、安防器材、机械设备、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塑料、纸制品、服装面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钢材、金属材料、玻璃制品、锂电池材料、电子材料、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开发;又有工程、贸易等,包括市政工程、劳务分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近年来,个人用网络流行语来抢注公司名和商标也已不是新鲜事。


8月8日,巴西里约奥运女子100米仰泳半决赛后,中国游泳选手傅园慧接受采访时说的一句“我已经用了洪荒之力”和其表情包般的形象一起走红网络。两天后,一名保定人就将“洪荒之力”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成商标,如今全国各地已有近30家企业近期将“洪荒之力”注册为公司名。而在此后的8月29日,万达公司董事长王健林在做客电视节目《鲁豫大咖一日行》时提到了“先挣它一个亿”的“小目标”,瞬时刷爆朋友圈。短短一周后的9月5日,“深圳市赚他一个亿实业有限公司”就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国典。

 

抢注网络流行语是否可行?


那么多个体和公司为了搭上网络热词的顺风车想让自己的企业和产品燃一把,那么,注册网络流行语成为商标需要哪些条件呢?

 

1)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从商标法的规定上看,大部分网络流行语并不具备显著的特征,也并无任何实质性含义。可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不能把网络流行语当做商标申请,只是根据商标的定义来看,网络流行语申请成功率极低。

 

3)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像“屌丝”、“坑爹”、“2B”等带有不良影响的网络流行语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申请是不可能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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