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首页“电子税务局”进入办理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免登陆功能】,选择【新办企业快速通道】链接进入操作界面。
2.在页面需输入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和经办人信息并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就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
“经办人”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
知识点:
1.登记信息确认(必选)
标“*”为必填项。系统自动调取工商部门采集的共享信息显示在界面上,这些信息是不能修改的。请核实,若与实际不符,纳税人需前往工商部门核实有关情况。
2.完善涉税信息(可选)
四、办税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