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注册公司政策变动通知
2024-03-20 0:29:05

官方批文:

有关注册公司的2018年的新政策之一: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1、二者之间的相同之处:

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2、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点: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有关注册公司的2018年的新政策之二: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限制。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机构职能,简化行政登记手续,新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同时,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这一登记事项改革减少了政府对市场自治事项的干预,简化了公司登记的流程,也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成本。

此次公司法修改所作出的工商登记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鼓励投资创业,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我国目前诚信缺失严重、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结合国外先进立法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真正做到在“宽进”条件下的“严管”,显得尤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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