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们请注意,注册资金过高有哪些风险?
14天前

最近小编遇到一位准备创业的朋友咨询,他想设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准备定为680万元。我问他为什么把注册资本定为680万?他说反正是认缴制,定高一点显示公司更有实力,680这个数字吉利。小编听到这个解释,立马意识到了他对注册资本的相关法律风险并不清楚。我的这位朋友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这样,将注册资本定高一点岂不是更好吗?非也!

股东们请注意,注册资金过高有哪些风险?

一、注册资本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责任

注册资本指公司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股东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现在实行认缴制,但是股东不能任性地设定过高的注册资本。

《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公司注册资金越高,公司股东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则会越大。现在公司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注册资金不再是公司经济实力的体现,反而是股东责任大小的体现。随意设定超过自己承受范围的注册资金,实际上是把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增大了。

二、注册资本过高可以减资?上山容易下山难!

有的小伙伴会说,注册资本设高了,可以减资嘛。但是,减资有多么麻烦大家可能还不知道。

根据《公司法》第11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对于已经运营多年的公司,债权人众多,通知就是个非常麻烦的事情。现实中,很多企业因为负债太多无法偿还或担保、爱面子或其他原因,无法减资。

三、确定合理注册资本额需考虑的因素

创立公司,设置注册资本大小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小编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中短期公司经营资金所需;

2、股东的出资能力;

3、行业资质的要求;

4、招投标要求;

5、政府一些补贴政策可能会对注册资本有要求;

6、法律法规对特殊行业(一般是金融行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上述因素,股东可以综合考虑,选择一个合理的注册资本额。未来随着公司的发展,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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