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1天前
公司不想经营了,对于新手公司转让,不懂转让的流程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你不会知道该如何下手,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办理公司转让也是有一定的流程公司转让和公司注销利弊都有,但是对于国内目前情况来说,公司转让优势肯定是大于公司注销的。那么公司转让双方都要注意什么?今天小编总结了相关内容一起看下。

第一,区域

除了城市定位之外,公司注册地在哪个区也很重要。创客菌提醒大家: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的跨区地址变更,很容易被工商局抽查哦~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做跨区迁移,就更会查地址了。

此外,每个区的政策也会不同。

第二,行业

买卖公司不是单纯的投资,还要看您接下来要从事哪方面的经营。因此,行业的选择当然也非常重要:农林牧渔、化工制造、餐饮医疗、休闲娱乐、影视广告、网络科技…

除了行业之外,还要看经营范围,当然如果经营范围没有完全符合,但其他条件都很好,转让过来之后也是可以再进行变更的。

第三,纳税类型

该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在公司转让时,价格就会不同。还有是否领用过发票,也需要提前关注一下。

此外,有没有办理过出口退税也不一样。如果是以后想要享受出口退税的,买一家已经办理过出口退税备案的公司可谓明智之举,因为之后继续办理退税就不算第一次退税了。(办过的人都知道,出口退税不仅要备案,而且第一次退税,税款下来要等很久。)

第四,成立时间

现在不少客户找公司都是要找成立时间比较久的。因为成立时间长而且银行一直有流水,比较容易贷款,可以解决很多初创企业资金筹备困难的问题。

第五,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多少?是否有认缴?这些都影响公司转让的价格。

另外,您是要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公司还是100万元以上的?这取决于接手公司之后的运营规模和今后所担的责任。

创客菌提醒大家,即使是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也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的,不要盲目选择远超出自己经营能力的高注册资金,否则就是自己把“有限”变成“无限”了!

当然,转让过的公司也是可以再增资或减资的,只不过减资需要登报公告。

第六,资质许可

资质许可和经营范围相关,有些行业必须办理相关许可证才能经营,如劳务派遣许可、道路运输许可、医疗器械资质、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

举个栗子,如果您以后想要做进出口贸易,直接买一个有海关证、在经贸局、外汇管理局都备案过的公司不是更省事省心?

除此之外,是否有高薪企业认证也成为不少买家在挑选公司时的条件,因为这是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

第七,商标

有一些公司名下有商标、著作权、网站的,要转让的时候,可以一并转让;有的公司如淘宝企业店铺,有商标的,在转让公司的同时,尽量转让商标和店铺的所有权。

这不仅省了注册公司的时间,也省了注册商标的时间。不过,创客菌提醒大家,商标转让出了双方签订转让协议之外,还需要在商标局备案,确保双方权益。(如果有的老板只愿意转让公司不愿意转让商标,或商标要价很高,可以商量商标的许可使用等方式。)

第八,银行账户

是否有开基本户?账户是否正常?是否有网银?银行流水情况如何?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开户比较难,有开户的公司在转让市场中也比较热门。提醒各位,开户许可证上面有写法定代表人姓名,所以公司转让完,要去变更基本户,换新的开户许可证。

第九,工商、税务、社保

该公司有没有在工商黑名单里?是不是税务“非正常户”?有没有欠缴社保费?

被工商局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未年报、二是地址异常。前者需要补缴年报,后者需要做地址变更。

税务“非正常户”常见的也有两种情况:如地址异常的,需变更地址后申请解锁;如未报税的话,需要补账补税。

此外,我大深圳现在都“七证合一”了,公司有没有办理过社保开户?如果开过户的,可以通过电脑号查询企业社保的缴费状态,不能有欠费。同样的,还有住房公积金。

第十,债务债权

这一点最后说,但确最重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所以在接手之前,一定要摸清该公司是否有债务问题。

那么,如何能明确的知道公司的资产负债、民间借贷及法律诉讼情况呢?创客菌提供三点建议:

1、去当地人民银行信用中心查询该企业的信用报告;

2、对该公司在股权转让之前的资产登报公示,并留存公示信息;

3、让待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署《公司资产状况承诺书》。

三、公司转让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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