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2024-07-29 0:33:40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税?这是很多餐饮服务公司咨询我们公司的问题,这里小编就简单的整合了一下,提供给大家,请大家参考。

问题一:餐费和会务费是必须分别开具,还是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对于餐饮服务,文件明确规定不得抵扣进项。虽然目前除不能向自然人开具专票外,对于餐饮服务暂无开具专票的限制,但由于不能抵扣,建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若存在可以抵扣的会务费与餐饮服务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情况,届时申报抵扣时,请将餐饮服务进项及时转出。

 

问题二: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三:公司研发机构2017年因采购国产设备而缴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号)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内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具体执行时间从内资研发机构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

 

问题四: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精装房(装修标准中包含家电、家具等),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的规定,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精装房(装修标准中包含家电、家具等),对其中的家电、家具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对销售收入全额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问题五:个人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是否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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