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小编接到企业来电说,税务局发短信通知纳税人,告知企业实名办税不通过,那么,当您接到这个短信通知时,需要怎么办呢?
一、注意事项:
1. 若身份证类型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系统暂作认验证失败处理,纳税人可持相关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认证:
2. 若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完成正常采集认证的,纳税人可持相关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认证:
3、办税服务厅采集需携带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2)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3)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网厅-办税人员-标题下有下载);
(4)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网厅-办税人员-标题下有下载)、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
二、注意事项:
1.上门办理首次涉税事项的办税人员必须是《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已填写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之一。上门办理首次涉税事项时,该办税人员需按如下要求出示材料:
1)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若办税人员在《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采集的人员之外,需配合税务机关现场采集、验证身份信息,并按要求出示材料。身份信息未验证通过的,税务机关将不受理本次业务。
2.若身份证类型非大陆居民身份证的,系统暂作认验证失败处理,但可以保存表单。纳税人可持《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认证。
3、办税服务厅采集需携带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2)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3)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网厅-办税人员-标题下有下载);
(4)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网厅-办税人员-标题下有下载)、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