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1
我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2017年7月6日银行扣税成功,缴纳了上月增值税2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会计处理2
我是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项目由于属于甲供材,计税方式选择简易计税,2016年5月12日缴纳上月的增值税3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万元
会计处理3
我商贸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初申报缴纳上月计提的应交未交增值税9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万元
贷:银行存款 9万元
会计处理4
我公司属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6月1日领购专票25张,6月22日全部开具,销售额为100万元,6月23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再次领购专票时,按规定预缴税款3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万元
会计处理5
我房地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根据预售房款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1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当月纳税人应纳税额为120万元,月末以预交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万元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