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所得税,这个和所有人生活息息相关的税种,大家都不陌生。生活中,公司会给员工许多的福利和补贴,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公司发的福利和补贴应该属于哪种收入呢?下面韧启小编就跟大家说说个税那些事。
问题一:
小李作为公司新入职的财务,需要给员工申报个税。最近公司业绩上升,公司给员工发了福利和补贴,在年终的时候,还准备了丰厚的年终奖,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呢?
小编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问题二:
小李听了小编的解答后,决定给员工申报工资、薪金所得,在申报的时候,小李发现单位总经理彼得是外国人,小李又有了新的问题,对于外国人,应该如何计算申报呢?
小编解答:
您可能已经了解,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按月计算,其应纳税额=(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3500或4800-其他规定扣除项目)×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纳税人,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的附加费用,即减除费用为4800元。)
问题三:
小李对于其他规定的扣除项目又提出了新的疑问,究竟哪些是其他规定的扣除项目呢?
小编解答:
其中“其他规定扣除项目”,很常见的就是“三险一金”,即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这是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