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老板都不愿意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9天前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一把手”,这个身份有很多意义,权利,财福,地位等等等等,但是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老板不愿意出任法定代表人呢?这里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1、不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这个相信大家都是知道的,因为现在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2、不愿意承担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在民事执行案件中,公司若无力还请债务,找前任可以继续想人民法院申请仙子法定代表人出境,这样,连出国都是问题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所以这个也是更晚的原因

 

3、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这些问题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构成犯罪了,就会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取得联系,问您进项详细内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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