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的名称及名称专有权有哪些重要性?
9天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引来了很多投资者来上海注册公司,投资做生意。想做生意,一般很多人都选择注册公司的形式。想想其实注册一家公司很复杂,时间有很久,如果自己去注册公司既浪费时间,同时又浪费钱。本小编建议比较省心的方法就是找一家靠谱的代理注册公司全权办理。当然注册公司关于公司名称方面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以下我们来介绍公司名称专用权的几个问题:

 

一、公司名称自主使用:

 

就是公司有权以登记的公司名称对外进行经营活动,有权在印章、牌匾、银行账户、合同、广告宣传、商品包装上使用该名称。公司也有权以公司的名称起诉或应诉。公司还可以将其名称翻译成外文使用。当然,根据我国《企业名称记管理规定》,公司行使其名称使用权亦应受到一定限制,遵循一定规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应遵守以下三点你原则:

 

1、您所使用的公司名称必须与登记注册的名称保持一致,特别是规范性法律行为中应当如此。比如签订合同、开立银行账户、起诉和应诉、产品宣传和产品上的生产着注。

 

2、如果公司使用公司名称的简称对外从事法律行为的,那么则须预先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章程未载明者,不得在正式场合使用公司名称的简称。假如将公司名称牌匾化,至少应当保留其中的字号部分,且须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公司必须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一,根据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上必须明确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其二,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后,应当在住所处显示公司的名称。从私法的理念上说,公司对其名称享有权利,公司有权由决定是否使用,不应存在强制使用问题。但是,因为公司的称关涉交易的秩序和安全,因而关涉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对司名称设定一定的强制使用要求是必要的。不过,要注意的是,法律对公司名称设定强制使用应当以必要为前提,应当持审慎态度,不能随意借口公共利益而侵害公司对其名称的自由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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