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申请开业登记,需要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预先核准仍然按照原程序办理。
第二步:企业互联网上填报申请开业登记信息
企业申请开业登记需要从互联网上填报申请开业登记信息。企业登录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从网页右侧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登记申请页面,新设企业点击“个人”用户,进行用户注册后,方可登录。
1、企业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名称登录。用户名为预先核准的名称,密码为名称预先核准的文号。不用预先核准名称的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或营业单位可以直接登录。
2、点击开业申请。
3、填写已核名称和通知书文号,并点击下一步。
4、填写工商、质监、税务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校验。校验未通过的,根据提示补全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上传章程、股东会纪要或股东决议等电子文本的相关材料;校验通过后,点击提交,等待政务大厅或工商部门预审结果。
5、通过申请记录可以查看申请的处理进度。企业也可通过提示意见打印相关表格或修改相关内容再次提交。
上海申请三证合一流程
第三步:企业提交书式材料
企业通过互联网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表格同时携带申请“三证合一”设立登记应提交的全部书式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工商部门综合登记窗口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正式申请设立登记。
1、综合登记窗口收到“三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2、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对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核准通过的,将有关信息及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传送综合登记窗口,由综合登记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全部材料符合要求的,综合登记窗口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3、登记申请材料传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审批和登记。
4、综合登记窗口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