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注册下来啦,听朋友说要刻好几个章,还得去公安局备案!都是什么呀~这些章分别是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以及法人代表人名章,共5个哦。它们都是用来干嘛的呢,看下面哦! 一、公司印鉴的种类 01、公章 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需要加盖,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02、财务专用章 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03、合同专用章 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04、发票专用章 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开具发票的时候使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05、法人代表人名章 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需要需要法人签名使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姓名及备案号码。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二、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的,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要签字并盖章。《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人代表签名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名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同样是有效的。 三、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鉴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鉴,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